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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是指未满多少岁的人(说说童工那些事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02 09:31:50    



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正处在成长发育时期,身体各种机能和心智尚不成熟,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国出台并修订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招用童工。

何为童工?

童工,指未满16周岁受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的少年儿童。

《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所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使用童工行为。此情形下,因受雇方不符合主体资格条件,用人单位与童工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

审判实践中发现,保安公司、餐饮公司、快递公司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违法使用童工的问题居多。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利用寒暑假,以勤工俭学名义进行的有偿性务工,也构成前述的非法用工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行为都属于使用童工。考虑到文艺、体育等工作的特殊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明确,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应保障被招用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践中常见的儿童演员不属于使用童工。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学校、教育培训机构依法组织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招用童工有何法律后果?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如果放任用人单位招用童工,高强度的工作模式、过长的工作时间、荒废学业等问题就会严重损害未成年的身心健康,从而成为社会发展的隐患。基于此,我国规定招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将承担如下责任:

民事责任:童工虽然因主体资格欠缺不能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如果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非法招用单位应当给予一次性赔偿。《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三条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童工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确定。如果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政责任:《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基于此,饮品门店遭到罚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提示,用人单位要严格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信息,确定员工实际年龄,避免招用未成年员工。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招用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员工,应注重对该类员工的入职培训、法治教育和安全管理,防止未成年员工之间因口角、争执升级而引发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案件,加强对未成年员工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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